1.根据中国法律规定,外国人入境后,须于24小时内办理住宿登记:(1)在旅店住宿的,在旅店前台办理住宿登记并索要凭证;(2)在旅店以外场所住宿的,本人或留宿人须向住宿地公安派出所办理住宿登记。 2.从昆明入境的过境免签外国人,只能在昆明市行政辖区范围内活动,停留时限为144小时。 3.入境外国人应当随身携带护照等身份证件,以备公安机关查验。如果您的护照或其他国际旅行证件遗失或被盗(抢),请到案发地公安派出所报案。并凭派出所出具的《报案证明》到昆明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办理相关手续。 4.如遇到紧急情况或需要警方救助,请拨打昆明市公安局报警电话“110”,或者昆明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24小时值班电话“13888556307”。 5.请妥善保管自己的护照或者其他国际旅行证件,并确保所持证件的合法有效。过境免签入境后如遇突发疾病、灾害事故等不可抗力原因,需在昆明停留时间超过144小时或需前往昆明市行政区域以外地区的,应当依法向昆明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申请办理相应签证(咨询电话:0871-63143436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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